****收意见书(岳麓青城·*达广场*期*批次**#楼)
****收意见书
永建验字[******号
****湘宏凌置业有限公司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建设工程
质量管理条例》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
你单位于****-**-**申请********岳麓青城·*达广场*期*批次**#楼
建设工程(地址:****大道与中兴路交汇处东南角
**#:建筑高度**.***,建筑层数**,建筑面积****.***,使用性质为幼儿园
)消防验收(****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:永建验受字[*******号
)。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,根据申请
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,提出以下意见
回合格。
口不合格。
主要存在以下问题:
如不服本决定,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**日内依法向
****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*个月
内依法向****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**)
****-**-**
建设单位签收:年日
备注:*.本凭证*式*份,*份交建设单位,*份存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