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*
永建验字[****]**号
****市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建设工程
质量管理条例》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
你单位于****-**-**申请嘉信悦江府*期
建设工程(地址:****市****区文昌阁路与湘江西路交叉口西北角
*#:建筑高度**.***,建筑层数***,建筑面积*****.***,使用性质为住宅
;*#:建筑高度**.***,建筑层数***,建筑面积*****.***,使用性质为住
宅;**#:建筑高度**.**,建筑层数***,建筑面积*****.***,使用性质为
住宅;地下室(*期):建筑层数-**,建筑面积*****.***,使用性质为车
库及设备用房。
)消防验收(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:永建验受字[****]**号
)。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,根据申请
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,提出以下意见:
回合格。
口不合格。
主要存在以下问题:
如不服本决定,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**日内依法向
****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*个月
内依法向、****市****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语
章)
******-**
建设单位签收:年月日
备注:*.本凭证*式*份,*份交建设单位,*份存档。